“金融大盗”夫妇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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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4:56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广州11月15日电(吴俊杜晓辉)挪用公款4亿多元、潜逃泰国多年后被引渡回国受审的陈满雄、陈秋园夫妇挪用公款案15日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陈满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陈秋园有期徒刑14年。 陈满雄、陈秋园夫妇原分别是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1993年10月至1995年5月间,二人在澳门葡京赌场赌博欠下赌债后,与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存汇科科长
1995年6月8日,陈满雄夫妇因涉嫌贪污犯罪被立案侦查,1995年8月16日经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逮捕,因潜逃国外,后被通缉在案。应中国有关方面的要求,泰国清迈警方2000年9月1日凌晨采取行动,逮捕了在当地蛰伏5年的陈满雄夫妇。2002年12月26日夫妇二人被引渡回国,当日被执行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