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行为今起专项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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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5:00 海峡都市报 | |||||||||
N陈骏/进华/锦斌 本报讯使用“清仓”、“拆迁”、“歇业”等为幌子,虚构原价进行欺诈的行为将受到严惩,从即日起至12月底,泉州市工商局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专项执法行动。
据悉,此次行动查处的重点包括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傍名牌”行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商业欺诈行为,不规范促销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促销活动中,使用虚假的“清仓”、“换季”、“拆迁”、“歇业”为幌子,虚构原价进行欺诈的行为以及将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物品作为奖品,又拒绝退换货的欺骗行为将受到严厉惩处。市民如发现类似情况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