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介机构竟向企业兜售“名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5:06 海峡都市报

  新闻索引

  如果有中介机构声称,只要你出一笔钱,他们就可以帮你“搞定”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省名牌产品,甚至中国名牌产品等品牌称号的话,那么,你得小心了。昨日,晋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过本报记者提醒,近期以来,有个人及中介机构以此为幌子,在晋江各地招摇撞骗。

  据悉,晋江市质量立市领导小组于本月初,已向广大企业发出《晋江市质量立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向企业通告各品牌认定的相关主管单位。

  部分企业进了“套”

  “近期,我们不断接到来自磁灶、罗山、陈埭等地企业人士来电或来函反映称,有一些认证咨询中介机构,在晋江各地以帮助企业打造品牌为名,行骗财之实。”昨日,晋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林培源副局长告诫说,这样的中介机构常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骗个三五万元后就消失,事后很难追索。

  据介绍,这些人的伎俩其实并不高明,他们要么在向企业开出大量“空头支票”,等到三五万元到手后,便一走了之;要么就以企业“条件不够”为由,吹嘘有“门路”,可以为企业拿到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等,当然前提是需要“加收”5万元、4.5万元不等,煞有介事地说是“办事公关费用”。

  晋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掌握的信息显示,目前已有一些晋江企业上当受骗。

  中介机构不具资质

  近年来,晋江市政府为加强“品牌之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争创名牌,并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有些中介机构利用政府的鼓励政策,进行误导宣传,对各种品牌的评定、认定工作予以歪曲炒作。

  昨日,林培源副局长希望通过本报,告诫晋江广大企业在申报品牌评定时,一定要走正规途径,不明之处应咨询评定机构或当地政府部门,以免给企业造成损失,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林副局长表示,企业在申报品牌评定过程中,应注意政府文件及相关规定。其中,每一级的品牌评定均有一些硬指标及严格程序;企业在申报前,应先衡量自身条件。如果确实达到,即可先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详细的申报程序。

  “申报品牌评定是一个严格、规范的过程,与这些中介机构并无直接关系,因为他们并不具有相关资质。具有资质的评定机构,都是有关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林副局长如是强调。

  相关链接

  各项品牌认定单位

  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出口免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福建省名牌产品: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出口名牌产品:商务部;中国驰名商标: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级人民法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