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陈”贪案终审维持原判 夫妇俩涉贪4.2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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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5: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中山陈满雄、陈秋园夫妇分别被判无期、14年有期徒刑 本报讯记者胡军、通讯员杜晓辉报道:从案发至今已有十年、号称“中国第二贪”的中山夫妇陈满雄、陈秋园挪用公款案,昨天终于画上了句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陈满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陈秋园有期徒刑十四年。
夫妇俩涉贪4.2亿元 涉贪4.2亿多元人民币的陈满雄、陈秋园夫妇,此前曾被媒体列入了“中国50巨贪榜”的“榜眼”,仅次于涉案40个亿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等人之后。在1995年案发前,二陈夫妇的身份分别为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经理和董事长。 1993年10月至1995年5月间,二陈夫妇在澳门葡京赌场狂赌,欠下巨额赌债。为归还赌债而又不致破产,夫妻俩勾结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存汇科科长冯伟权、副科长池维奇(均已被判刑),在没有办理任何正常贷款申请、担保、抵押等手续的情况下,采用恶性透支的手段,共同挪用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资金累计达人民币4.2亿余元。 潜逃泰国整容仍被抓 之前有报道称,二陈夫妇潜逃到泰国清迈买到泰国籍身份证,利用携带出境的800多万元公款,办起多家产业,拥有商行、洋房、豪华轿车,混迹于当地上流社会。陈满雄不仅漂白了皮肤,还不惜在脸上动刀做了整容。 在二陈潜逃泰国的五年时间里,我国司法机关从未放松对二陈夫妇的追逃。2000年9月1日,二陈夫妇在泰国清迈被泰方警察抓获。2002年12月26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将二陈从泰国引渡回国。2004年中山市中院对二陈案一审宣判,分别判处他们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两人提出上诉,要求改判无罪。昨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维持原判。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