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黄蓝绿”四级管理值得学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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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5:56 深圳晚报 | |||||||||
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肯定深圳欠薪保障制度 “红黄蓝绿”四级管理值得学习 本报记者陈娜报道“《劳动法》不是‘橡皮筋’,必须严格贯彻落实,我看深圳的欠薪保障制度值得在全国推广。”昨天,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在全国人大常
讲座历时2个半小时,其间5次被掌声打断。王东进表示,深圳在就业和保障方面的“五个突出机制”给检查组留下了深刻印象,如在全国率先立法促进就业、率先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率先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率先建立欠薪保障制度、率先试行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等。 “深圳的欠薪保障制度值得全国推广!”王东进在讲座上表示,《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底线,必须严格执行,像“工人自愿超时加班论”等其实是员工正常工作得不到正常报酬的反映,政府对劳动者的保护必须带有强制性。深圳宝安区坚决打击欠薪,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红、黄、蓝、绿”四级分类监控制度,将严重欠薪企业公诸于众,其经验值得所有劳动保障部门学习。 据统计,1995年至2004年底,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18.3万家次,涉及劳动者2301万人次,处理重大劳资纠纷6365宗,涉及劳动者61万人次,为劳动者追付欠薪16.05亿元,其中2004年共追回欠薪2.37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