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黑山一名冒领家禽补偿的养鸡户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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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6:01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11月16日电(记者任鹏飞、姚剑锋) 记者从锦州市公安部门获悉,在辽宁省最先发生疫情的锦州市黑山县八道壕镇,一名46岁的养鸡户因虚报冒领6000元家禽扑杀补偿款,涉嫌诈骗,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据锦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郭维国介绍,46岁的养鸡户左智生,八道壕镇冮台村人,家中共饲养2400只鸡,在当地家禽被扑杀前,已经出售了1200只鸡。扑杀之时,左智生家
按照先期每只鸡给予5元人民币的补偿标准,左智生共冒领补偿款6000元。经群众举报,当地公安机关查证后,于近日以涉嫌诈骗罪将其刑拘。 为确保家禽扑杀补偿款如实发到群众手中,当地公、检、法机关已联合发布《关于禽流感疫情期间如实申报家禽数量的通告》,对虚报家禽扑杀数量、借机冒领政府补偿款的养鸡户,一经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以诈骗罪从重处罚。同时设立了25部举报电话。 目前,仅八道壕镇就有90多个养鸡户主动向政府部门承认虚报35000多只家禽的扑杀数量,按照目前每只鸡10元的扑杀补偿标准,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万元左右。 相关专题:2005禽流感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