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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荥阳警方免费发放“扑克牌通缉令”引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6:2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综合新华社、《东方今报》报道:印着在逃嫌疑人的扑克牌免费赠送,如果发现扑克牌上的人,打个电话还可能拿到最高2万元的悬赏奖金!河南荥阳警方印制的“扑克牌通缉令”昨日在郑州火车站广场发放。这项开全国先河的创举受到社会各界关注,有人说这样做效果会很好,有人却认为此举已构成侵权……

  荥阳警方此次共印制了50万副扑克牌,并于昨日把这些“扑克牌通缉令”移交给铁
路警方,希望通过途经郑州站各次列车的乘警向乘客免费发放,达到发动群众协助警方捉拿逃犯的目的。据悉,印制扑克牌作“通缉令”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记者注意到,悬赏最高金额2万元通缉的是“红桃K”———“7·11”案嫌疑人、公安部B级通缉犯张志军和“黑桃K”———2003年“11·30”杀人案嫌疑人王留意。

  “扑克牌通缉令”是怎么来的?荥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雨直言不讳:“来源于美国抓萨达姆时发‘扑克牌通缉令’取得的效果”。张雨说,张志军案发生后,公安部8月向全国发出B级通缉令,当地警方也印制了20多万份悬赏通告发往全国各地,并派出多名警力追捕,但至今未果。经请示上级公安机关和请教法学专家后,警方才决定印制扑克牌,希望迅速将在逃嫌疑人捉拿归案。

  张雨说,办案民警在各地张贴悬赏通告时遇到了麻烦。有的城市搞创建不让随意张贴,有的张贴不久就被环卫部门清除掉,有的发放给过往群众后随即被扔在路边,效果并不理想。

  荥阳警方专门算过一笔账:印制一张悬赏通告成本在0.1元至0.3元,而扑克牌每副0.5元,但可反复使用。50万副“扑克牌通缉令”总共花费25万元(来自办案经费),比最便宜的同等数量悬赏通告要少花5万元。

  此举侵犯嫌疑人肖像权?

  嫌疑人毕竟不是罪犯,这样大张旗鼓地把嫌疑人的肖像印制在扑克牌上,是否会侵犯他们的肖像权呢?

  几位过往旅客表示,这种做法很新鲜,能引起更多人关注,可能会有好的效果。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楚帅领律师认为,这样的扑克牌应该说和悬赏通告是一个性质,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案件中有这样的职权,通过公告的形式寻找嫌疑人,因而不存在侵犯嫌疑人的肖像权问题。张雨称,“警方是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办案条例来执行的,这些印上扑克牌的人都是证据确凿的杀人逃犯,如果真构成侵权,我们愿对簿公堂”。

  郑州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刘学民律师则认为,荥阳警方的这种做法有些“不妥”。犯罪嫌疑人只是有作案的嫌疑,不是法院最终认定的罪犯,他们同样拥有肖像权、民誉权等民事权利。此外,“扑克牌通缉令”的发布范围远远大于常规通缉令,“一旦嫌疑人最后被确认不是罪犯,对当事人来讲就是一种典型的民事侵权”。(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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