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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楚瑜控告李登辉侵权案宣判 李登辉须赔款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6:5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6日电 去年“320大选”“泛蓝”阵营在“总统府”前发起的连串抗议事件中,前“总统”李登辉针对“410”当日的抗议活动,指称亲民党主席宋楚瑜“跑去打麻将,丢下群众不管”,宋楚瑜控告李登辉案今天(16日)一审宣判,李登辉须赔偿宋楚瑜新台币1000万元,并应在岛内三大报刊登道歉启事。

  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320大选”后,因“泛蓝”阵营不满大选结果质疑选举不公
,在“总统府”前发起连串抗争活动。“410”当日国亲则举行凯达格兰大道集会抗议活动,结果在警方强制驱离后,爆发警民冲突事件。

  事后前“总统”李登辉、“台联党立委”程振隆、民进党“立委”郭俊铭,先后发言指称宋楚瑜在“410”集会活动中,“跑去打

麻将,丢下群众不管”。宋楚瑜认为李登辉等人的说法,是以恶意方式加以诬指、抹黑,遂在去年5月,委请律师提出民事侵权诉讼,向李登辉、郭俊铭各求偿2000万元、程振隆求偿1000万元,同时在报纸刊登道歉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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