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将加强口岸卫生检疫防控禽流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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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23: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黄全权)卫生部16日通报近日湖南安徽发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6日晚发出《关于加强口岸防控人禽流感卫生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加强口岸人禽流感的防控工作,防止人禽流感的传播。 《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口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卫生检疫应急预案》《口岸应对流感大流行应急技术方案(试行)》和《口岸人禽流感卫生检疫
《通知》要求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口岸防病八项制度:出入境健康申报制度、出入境体温检测制度、医学巡查制度、病人控制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疫情报告制度、自身防护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对出入境人员都要求填写健康申明卡,各局自16日起可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设计的样式自行印制,供口岸使用。深圳、珠海口岸人员入境按现有规定执行填写《出/入境健康检疫申明卡》,出境人员全部恢复填写《出/入境健康检疫申明卡》。恢复深圳、珠海口岸出境测温措施。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要加强自身防护,严防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感染人禽流感,确保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控制、及时消毒、及时预警。 《通知》还对加强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紧急布置,要求各地质检部门从源头抓起,在口岸禽类食品加工制作销售过程中,严把产品及原料索证关,保证产品及原料来源渠道正规,严禁从疫区采购禽类及其产品,加强对原料及半成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卫生监督,加强对口岸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管。 相关专题:2005禽流感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