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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0:3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并施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对于把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控制有效的疫情快速反应机制,依法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条例指明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对应急准备,疫情监测、报告和公布,应急处理,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个人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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