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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瞄准”厅级干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0:3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将成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在昨天下午的《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省审计厅桂建平厅长表示,根据这一原则,我省将积极推进对于县以上特别是市厅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是我省第一部规范审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其基本职能就
是保障国有资产和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桂建平厅长承诺,凡是审计法和《条例》规定的审计事项,凡是涉及国有资产和国家财政资金的,都要纳入审计监督的范围之内,不能有“监督空白”。

  桂建平厅长表示,在未来的审计工作中,要继续抓好对本级政府和部门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尤其是要把行政执法部门、负有重大管理职责以及掌管资金量较大的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同时,加强对环保资金、扶贫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等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这一条例,要求我省的审计工作加大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及时认真地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部门和单位,要坚决处理,公开曝光。

  (姜志远本报首席记者章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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