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禽”疫苗不得乱涨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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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0:5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省物价局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对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有关的商品和服务,特别要对防治禽流感疫苗和防护用品以及部分生活必需品等价格实行重点监测。 省物价局要求,已经发现疫情的淮南市、天长市每周三次(周一、周三、周五)监测上报当地肉、禽、蛋、菜、奶以及禽流感疫苗和防护用品等产品价格,并于当日11时以前
另外,物价部门还将加强对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有关的商品价格以及检疫、防疫、消毒等环节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防止一些单位或组织趁防治禽流感之机乱涨价、乱收费。对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经营者,以及乱收费的单位、组织,要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本报记者孙孝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