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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批小学生投鼠药放倒21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1:23 新京报

  喝下毒豆浆后亦同时中毒,陕西陇县警方称其将不受刑事责任追究

  本报讯11月14日早上,陕西陇县一小学21名小学生喝下豆浆后集体中毒。

  当晚,宝鸡公安局法医处初步鉴定出豆浆内含有“毒鼠强”。据警方初步调查,投毒者为该小学六年级的一名12岁男生,他自己也食用了“毒豆浆”。据悉,中毒最重的两个
男孩中,一个已脱离生命危险,另一个仍生命垂危。

  14日早晨,陕西陇县新集川小学六年级一二两个班的学生到对面的新集川中学吃早餐。当日,食堂师傅为其准备了豆浆等。7时25分许,学生吃完早餐二十多分钟后,两名学生开始呕吐,眼睛外翻。上午10时许,所有中毒的21名学生全部被送到了陇县人民医院。据警方调查,这是一件人为投毒的案件。

  经调查,投毒者就是该小学六年级的一名男生,今年12岁,因为之前受到老师批评,一时想不开,想报复发泄一下,14日早晨趁同学们和大师傅不注意,将“毒鼠强”投入豆浆桶,并和同学们一起喝了“毒豆浆”,自己还成为中毒较重的学生之一,不过投毒的这名男孩已经脱离生命危险。至于“毒鼠强”的来源,警方正在调查。

  昨晚7时,记者从陇县人民医院获悉,中毒最重的两个孩子,一个已经去掉了呼吸机,基本脱离生命危险;另一个由于中毒最重,昨晚接受气管切开手术,主刀大夫来自陕西省人民医院,受陕西省卫生厅厅长委托对孩子全力实施救治。

  据悉,由于投毒者年仅12岁,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将不受刑事责任的追究,但是他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承担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等。由于事故发生在学校,警方正在就整个事件的责任方及事件前后的因果关系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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