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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儿养孙老人庭上索“抚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1:36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杰)开县一对夫妇外出打工5年,将孩子留在家里由父亲抚养,却在近日被父亲向以清告上了法庭。11月10日,向以清从儿子手中拿到法院判决的垫付“抚养费”1万余元。

  57岁的向以清是开县临江镇临东小学教师,他昨天对记者说,儿子向建忠已经把法院判决的钱给了他,孙子仍然由他带。“我起诉儿子是想让他明白一个道理,不是想要这点
钱。”

  1998年4月,向建忠夫妇离开开县临江镇,去广东打工,1岁多的儿子留给了爷爷奶奶。在当地,青壮年外出,老人抚养孙子的情况并不少见。

  向建忠夫妇一走就是5年,中途回家7次。向建忠是电工,在广东一直靠手艺打零工,妻子进厂,两人收入都不高。向建忠说,曾给儿子买衣服邮寄回家,因为父亲每月有工资,但几年来给父亲的现金不超过1000元。

  2003年2月,向建忠夫妇回开县生活。此后,因为生活琐事,向建忠夫妇经常和父亲发生口角,说到5年抚养孙子的事情,向以清和向建忠更是看法不同。向以清对记者说,他这5年确实被孩子拖累得很辛苦,但儿子儿媳没有丝毫感激之情,反而认为是应该做的,这让他感觉很窝火。

  今年8月23日,向以清委托律师,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偿还他5年抚养孙子的费用20000元。向以清的代理人、开县渝开律师事务所薛东律师说,这个案子曾在当地引来很多议论,部分人难以理解向以清这位父亲如此“无情”,而当教师多年的向以清却坚持要用法律来“教育”儿子。

  开县人民法院10月6日审理认为,向以清没有抚养孙子的义务,5年内抚养孙子垫付的相关费用应由向建忠夫妇归还,遂判决向建忠夫妇支付“垫付抚养费”10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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