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状告父亲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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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1:42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电18岁的成年人还能要求父亲支持学费和生活费吗?考上大学的浙江长兴18岁青年殷某就为此将父亲告上法院。日前,长兴县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殷某的父母应当在其刚进入大学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使其能逐渐适应社会,遂判决被告殷某父亲付给殷某1.5万元。 1990年,殷某的父母因感情不合离婚,双方约定殷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都父亲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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