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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状告父亲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1:42 现代快报

  据新华社电18岁的成年人还能要求父亲支持学费和生活费吗?考上大学的浙江长兴18岁青年殷某就为此将父亲告上法院。日前,长兴县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殷某的父母应当在其刚进入大学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使其能逐渐适应社会,遂判决被告殷某父亲付给殷某1.5万元。

  1990年,殷某的父母因感情不合离婚,双方约定殷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都父亲承担
。今年7月,殷某被上海一所大学录取,需要学费。当殷某要钱时,殷某的父亲认为,儿子现在已年满18周岁,作为父亲,自己已不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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