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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他人组织卖淫 徐家哥俩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1:56 北方新报

  本报讯(记者 高瑞锋通讯员张永军)徐家哥俩是吉林省榆树市人,他们伙同一名只有18岁的小老乡李某组织女子来呼市卖淫,11月5日,这3人被呼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判了刑。

  据了解,今年3月1日,在徐家哥哥的提议下,李某和徐家哥哥领着3个女子从榆树市乘火车来到呼市,让这3个女子在位于玉泉区的几个歌城从事卖淫活动。此后不久,徐家弟弟也来到呼市,和李某一起协助其哥哥管理这3个女子。期间,徐家哥哥以给这3个女子提供
了住处和部分花销为理由,强迫她们不准离开其规定的范围,这3个女子卖淫所得由徐家哥哥统一收取。3月26日晚,又有一名女子被他们从榆树市带到呼市,当她得知所谓的工作就是在歌厅卖淫后,立即表示拒绝,徐家哥俩便以给该女子花了钱为由,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30个小时。最后,该女子在被李某带出去办事时,才逃脱了控制。玉泉区人民法院判处徐家哥哥犯组织卖淫罪和非法拘禁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徐家弟弟和李某均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和非法拘禁罪,两罪并罚各自执行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和2年,均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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