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公办职校招生将一律平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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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2:15 重庆商报 | |||||||||
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近日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今后要坚持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对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对民办学校的建设要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帮助民办职校解决好招生困难的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跨省招生的困难,把民办职业学校的招生纳入招生计划。同时,帮助解决好民办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实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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