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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父房赠邻居儿起诉索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2:15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黄平 实习生 张宏)北碚人李孟元自愿把房子赠给邻居刘某后自缢身亡,妻子外出打工失踪。居无定所的儿子李哲(化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讨回房产权。昨天,记者从北碚区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李哲胜诉。

  李孟元和刘某以前是邻居。据刘某称,在交往中李孟元曾多次向他家借钱。因为无法偿还,李便于1999年11月9日,在北碚区公证处的公证下,与他签订了赠予合同公证书,自
愿把他家的一处60多平方米的房产无偿赠给自己。

  2003年8月25日,北碚区公证处以李孟元签订该公证书时,提供的他与妻子余某于1990年离婚后未再婚的证明与事实不符(事实是其后又复婚)为由,撤销了当年李孟元与刘某签订的赠予合同公证书,但被赠房屋自2000年4月17日起至现在一直被刘某使用。去年7月,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注销了刘某所得房屋的所有产权。

  原先居住在亲戚家的李哲现在已经长大,居无定所的他于去年11月底向北碚区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刘某归还被父亲赠予的房产。

  北碚区法院一审认为,赠予公证书被撤销、房屋所有权被注销,刘某继续占有被赠房屋没有合法依据,遂要求刘某将李孟元赠予的房产返还给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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