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出事 校长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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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2:40 北京晨报 | |||||||||
交通安全防范明年实施责任制,其中规定——— 晨报讯(记者 张涵 通讯员 祁琦)记者昨天在北京市“小黄帽路队制”先进单位表彰大会上了解到,明年本市各学校的校长将作为校车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依法严格挑选司机,严把车辆安全关。
北京市政府新制定的《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将于明年实施,其中规定,小学校按照规定落实小黄帽路队制,并将学校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的机动车纳入本单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校长对学校自己的校车,要严把车辆安全关,并挑选技术过硬、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司机驾驶。对家长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也要主动了解情况,教育家长和学生不要乘坐车况不好的车辆。 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学校对校车管理监督不严,使用安全性能不合格甚至报废车辆、拉运学生严重超员等问题相当严重,反而使校车成了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