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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16场马拉松官司一朝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4:14 重庆晨报

  

5年16场马拉松官司一朝和解

  5年讼争一朝和解,当事双方和拿到了工钱的民工昨给法官送来锦旗。本报记者王洋摄本报讯(记者杨野王洋)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大门口,曾在5年内连打16场官司的原、被告双方竟微笑同行,将一面“解纠纷、促和谐”的锦旗送到法官杨晶莹手中。至此,被5年官司搞得人疲马乏的一宗工程款官司圆满完结。

  工程款账目扯不清了

  缙云建司系北碚区歇马镇政府投资成立。自1994年起,朋吉举以缙云建司第二工程处负责人身份,参加缙云建司承接的工程。

  双方因多种原因,账扯不清了,对多笔账目发生争议,难以达成共识。2001年,朋吉举第一次将缙云建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28万余元,朋胜诉。随后,缙云建司又反过来状告朋欠付管理费、施工款项。双方反复争议的账目达到100余万元。

  官司旷日持久,供货商拿不到钱,也起诉了。该纠纷引发5年内16场官司。且因官司所累,工地上百民工数年拿不到工资,闹到镇政府。

  法官参与和解近半年

  后来,市一中院又收到缙云建司的申诉请求。今年3月25日,第一次听证,立案庭杨晶莹法官对双方分析案情,其焦点是工程款结算上账目不清,导致无法结算。杨建议双方和解,双方均愿意,但要请杨法官参与和谈过程。

  随后对账阶段,进行得相当艰苦,常常刚解决第二天当事人又反悔了,有时一直谈到晚上八九点钟,晚饭都顾不上吃。终于,到今年9月2日,第六次和解成功。

  达成和解协议当日,缙云建司一次支付了工程尾款13万元,朋当场支付了拖欠数年的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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