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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侵权宋楚瑜 被判赔一千万及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4:14 重庆晨报

  据中新社16日电去年“320大选”,“泛蓝”阵营在“总统府”前发起的连串抗议事件中,前“总统”李登辉针对“410”当日的抗议活动,指称亲民党主席宋楚瑜“跑去打麻将,丢下群众不管”,宋楚瑜控告李登辉案16日一审宣判,李登辉须赔偿宋楚瑜新台币1000万元,并应在岛内三大报刊登道歉启事。

  宋楚瑜认为李登辉等人的说法,是以恶意方式加以诬指、抹黑,遂在去年5月,委请
律师提出民事侵权诉讼,向李登辉、郭俊铭各求偿2000万元、程振隆求偿1000万元,同时在报纸刊登道歉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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