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遏制“潜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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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4:38 深圳商报 | |||||||||
原本该是平等伙伴的零供关系,出现如此尖锐的矛盾,令人深思。表面看,部分商品供大于求,市场机制不健全等等,是造成今天“渠道为王”的直接结果。而实质上,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中的制度缺失,是造成上述矛盾的根本原因。 公平是市场经济最核心的精神。然而,得以实现公平的保证唯有制度。当市场交易中一方所处的优势明显,且这种优势很容易被其滥用的时候,政府干预、法律制约就显得极
“零供之争”的实质就是监管缺位的问题,是相关法律缺失的问题。早在上世纪30年代,美国就出台了《罗宾逊波特曼法案》,从法律上禁止了商家收取进场费等不合理的收费。而我们在引进国际连锁超市的同时,却没有同时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约束机制。包括一些境外来的零售业企业,在国外守法经营,来到中国却或多或少染上了收取进场费等恶习,这不能说不是一个淮南为桔、淮北为枳的典型事例。深圳市供货商联合会秘书长马锋说得好,“零供之争”的本质,是对流通领域公平规则的强烈呼唤! 唯有制定公平的规则,才能有效遏制不公平的“潜规则”;唯有依靠健全的法制,才能保证零供双方都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 国家11部委正在采取联合行动,欲治“零供之争”的种种顽疾,相关管理办法也将于近期出台。但从治本的需要出发,加快相关商业立法则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以法律之手调解争端,对于构建和谐的零供关系意义深远。深圳作为最早引进超市连锁经营的城市,完全有条件利用特区立法权,率先从立法角度为零供关系的健康发展再次先行,不但为改善深圳的营商环境,也为推动中国流通领域的健康发展,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