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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审计监督条例经省人大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4:4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金成龙实习生许怀思)《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记者11月16日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财经预算工委、省审计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得到的消息。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海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岳忠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耿光宽宣读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任海深指出,依法加强审计监督,是服务我省奋力崛起的现实需要,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省的必然选择,是建设和谐安徽的客观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增强发展意识,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部署《条例》的贯彻落实,强化保障措施。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审计监督。

  黄岳忠指出,要深入开展学习,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贯彻《条例》的良好舆论氛围;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要依法保障和促进审计机关更好地行使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定期听取同级人民政府及审计机关关于审计工作的报告,重视《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审计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承担起《条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委组织部等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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