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校与公办职校招生、学生待遇一律平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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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5:11 舜网-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教育部近日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今后要坚持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对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在招生、学校评估、国家职业教育扶持项目安排等方面要将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平等对待。 民办职业教育正在成为新形势下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新增长点。《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教育部表示,今后要在民办职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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