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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原国土局长私分国资受贿200多万被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6:2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 郭启朝) 记者昨天从南阳市纪委获悉,马凤鸣在1995年4月至2004年5月任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收受贿赂,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私分国有资产,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金额共202.7万元,日前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办案人员说,今年2月,南阳市纪委执法监察专案组在查处宁西铁路建设中有关经
济问题时,发现马凤鸣有重大经济问题,便于3月1日对其实行“双规”。但马凤鸣却拒绝交代其经济问题。正在办案人员一筹莫展之时,他悄悄向其一王姓情妇写信,授意其烧掉有关证据。办案人员获取其信件后,对其情妇王某采取措施,并依法从王某屋里搜出马凤鸣藏匿于此的现金、存折、房产证等,折合人民币数十万元,才使得案件有了突破。据介绍,马凤鸣多次向房地产老板索要房屋,使得他在南阳有多处房产。他还在南阳市梅溪宾馆包住一个房间长达两年之久,仅此一项花费10多万元。他还与多名女性有两性关系,其中有经济来往的情妇两人。

  南阳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马凤鸣案件是南阳市纪委近年来查办的涉案人员级别较高、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反响强烈的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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