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校与公办职校招生评估学生待遇将一律平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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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6:36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教育部近日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今后要坚持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对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在招生、学校评估、国家职业教育扶持项目安排等方面要将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平等对待。 教育部表示,今后要在民办职业学校建设用地、资金筹集、招生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环境,为民办职业学校牵线搭桥引资办学。对民办学校的建设要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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