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上班十天便作案职务侵占12万元被公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6:4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讯王某大学毕业后到温州市区某银行正式上班才十来天,便冒领储户存款12万元。日前,王某被温州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王某是温州市区人,今年23岁,2004年8月,王某从浙江某学院毕业后,被安排到温州市某银行分理处实习,并在当年12月10日被正式录用为代理合同工。
实习期间,王某从同事那里听说办理内部员工卡不用像其他的储蓄业务那样需要同事间的相互授权,这是银行柜台工作人员间不是秘密的秘密。在好奇心驱使下,王某一直想找机会试试这个传言是否属实。2004年12月20日,一位储户拿着一本存折来王某所在的储蓄柜台取款,王某发现这个存折尚未配置银行卡,故意骗这位储户说其存折的磁条损坏,需要重新输入用户密码3次。王某将储户设为内部员工,并私自将其账户配置了一张银行卡。 12月25日,王某利用在柜台工作的便利条件对该卡进行密码挂失;28日下午,王某骗取分理处主任的A级授权,将该卡密码予以重置并开通。至此,这张银行卡所对应储户的账户上的存款,已经是王某的囊中之物了。3个月后,王某使用银行卡分别到3个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共取了12万元并存入自己的个人账户。 今年3月1日,储户发现自己的存折上少了12万元,立即向银行反映并到公安机关报案,银行在调取了有关该储户账户的操作记录后马上锁定了王某。(钱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