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民警须到派出所工作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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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8:1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科)我省新招录、调入、安置的民警,要先到派出所工作不少于3年;县级公安机关30岁以下、市级公安机关45岁以下无派出所工作经历的,3年内要到派出所工作1年以上;新选拔任用县(市、区)公安机关领导,应有3年以上在派出所担任领导的经历。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公安派出所建设工作会上获悉的。 目前,全省公安“大机关、小基层”的情况较为普遍,导致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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