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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启动 10城市争当创模先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8:1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丹)昨(16)日,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启动仪式在小平故里广安市隆重举行,首批参与创模的广安、德阳、都江堰、峨眉山、阆中、乐山、遂宁、雅安、巴中、攀枝花等10个城市交流了各地环境保护经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顺、副省长刘晓峰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1997年,国家环保总局开展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工作,到目前,我省绵
阳、成都两市已先后创模成功,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称号。今年8月,省政府作出在全省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的决定,把城市创模作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载体来抓,通过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推进城市污染整治,营造“蓝天、碧水、绿园、安静、洁净”的城市环境。决定作出后,全省积极响应,广安等10个城市正式申报创模,一些地方正在筹划创建。

  据悉,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一共有29项考核指标,包括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4大类。凡申请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市区人均GDP需大于1万元,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空气质量中3项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6%,城市地区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0%,且市内无劣V类水体;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大于5%,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60%,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大于95%;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大于80%,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大于60%。

  对申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的,省环保局将根据进展情况,对其进行现场调研和考核验收,并通告公示。此外,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不是终身荣誉,省环保局将每3年对已获命名的城市进行一次复查,不合格的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达不到要求的城市还将摘牌。

  启动仪式上,广安市市民代表和少先队员代表发出倡议,希望全省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生态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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