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改工程设计最高罚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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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8:27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龙华)建设单位伪造、涂改勘察、设计文件并交付使用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将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我市首部关于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经市人大二届常委会通过,将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市建委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有近500家勘察设计、专项设计单位,其中入渝从事勘
此次颁布的《条例》,不仅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要求、项目的发包程序等有明确规定,还明确了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