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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称“无责任”遭法院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8:38 武汉晚报

  上课时偷偷玩雷管15岁学生被炸失明

  学校称“无责任”遭法院驳回

  本报讯(记者杨明安实习生刘寒微通讯员晓林李恢明)学生上课时偷玩雷管并被炸得双目失明!昨从新洲区法院获悉:学校辩称“无责任”遭法院驳回,该校不得不为其管理不
严买单。

  法院查明,去年6月2日下午,新洲某初级中学学生晓华(化名,现年15岁)从别人家中拿了两颗雷管到学校玩。上课时,晓华和同学晓刚(化名)在课桌下偷玩雷管,晓刚拨弄雷管引起爆炸。晓华面部、双眼被炸伤,事后三次入院治疗。今年4月,晓华家人将晓刚和学校告上法院,要求学校及晓刚父母进行赔偿。

  法庭上,学校辩称,晓华偷着玩雷管,是学校教师无法预见的,学校及教师无过错。

  法院审理认为,学校管理不严也是引起晓华受伤原因之一,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认定学校承担40%%的赔偿责任,晓刚的父母承担30%%的责任,两者一起核算为6.7万元,其余的由晓华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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