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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留城市 考公务员加分(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8:40 海峡网-厦门日报

  多项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户口留城市 考公务员加分

  从明年起,省直、市直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超过1/3岗位还将留给他们

  本报福州讯 (记者 田家鹏)从2006年起,省直党政机关和厦门市直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特种专业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逐年提高。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我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特别是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到山区工作户口可留城市

  这些措施包括:到山区和欠发达地区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家庭所在地或就业地设区市城区。今后流动到其他地区工作,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需要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的,分别由省、市、县(区)人才中介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代理服务。到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困难县所辖乡(镇)担任教师、医护、农技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满5年以上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市、县(区)财政按3∶4∶3比例代为偿还,偿还上限为1万元。到乡(镇)机关和单位驻地在乡(镇)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

  到非公单位工作可算工龄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缴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今后招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可按相关政策规定,将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保)龄。

  选调生主要充实到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以及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机关等基层单位。到山区和欠发达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在国家工资制度允许的范围内,享受工资提前转正定级和高定工资标准待遇。

  基层服务3年,考研初试加10分

  从2006年起,连续5年,全省每年招募3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服务期1至2年。服务期间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生活补贴。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我省国家公务员的,笔试成绩给予适当加分奖励。如报考县乡国家机关公务员,再适当提高加分奖励分数。服务期满3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愿意到基层服务的,可以保留研究生学籍2年。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从2006年起用3到5年时间,争取实现各村(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户口留城市考公务员加分(图)

  公务员已成报考新热门,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无疑更具优势。资料图片/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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