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校领导建个人廉政档案防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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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8: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赖波) 学校领导干部、关键岗位教职员工将由检察院和学校领导一起建立“个人廉政档案”……昨日下午,四川首个“检校法制建设共建基地”在西南民族大学授牌,此举标志着为预防高校职务犯罪四川迈出又一实质性的一步。据悉,在今年底明年初,四川的68所高校都将陆续建立“检校法制建设共建基地”。 昨日下午4时,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正伟、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雄川等
刘雄川介绍,按照“检校法制建设共建基地”的协议要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将与西南民族大学纪委一道,对学校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教职员工建立真实详尽的“个人廉政档案”,档案除基本情况外,还包括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子女出国、接受馈赠、个人收入、婚姻变化以及重大处分等数十项内容。“个人廉政档案”由所在部门组织如实填写,检察院、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凡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的,立即调离原工作岗位并不得在其他重要岗位再任职。 根据协议上的规定,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将代表检察机关对学校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对工程的招投标、资金拨付、主要材料的采购、工程决算等环节“全程介入”。 陈正伟告诉记者,四川的68所高校都将陆续和当地检察院建立“检校法制建设共建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