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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市政协原副主席张振灵因受贿被判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02 云南日报

  新华社郑州11月16日电(记者程红根)河南省商丘市政协原副主席张振灵因犯受贿罪,日前被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2岁的张振灵从2000年年初至2003年5月在担任商丘市所属的永城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乡镇干部调整和市委、市政府换届过程中,收受乡镇干部现金及名贵手表贿赂,另在帮助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收受贿赂,共40多
万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张振灵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证据确实充分,遂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他归案后,主动交代受贿行为,全部退赔了犯罪所得赃款,并揭发他人犯罪行为,认罪态度好,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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