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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厅级以下官员不配专车 首开公车改革先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18 金羊网-新快报

  该省首开公车改革先河,领导干部配车五年内不得更换

  新快报讯据《扬子晚报》报道,江苏省首开公车改革先河———省级机关公务车实行定额管理。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级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下简称《规定》),要求厅级以下(含厅级)干部不配专车。

  《规定》要求:省级干部、省级离退休干部小汽车的配备和使用,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执行;厅级以下(含厅级)干部不配专车。省级党政机关部委办厅局(不含二级局)现任正职领导干部,可相对固定用车,其他厅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离退休干部由机关按规定提供用车。

  省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应配备价格不超过25万元的国产小汽车,不准购买进口车,不准搞超过原配置标准的装修。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价格在25万元以上小汽车的,由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批准。领导干部在任职同一职务期间配备的小汽车,5年之内不准更换;使用5年以上,能够使用的要继续使用。领导干部变动岗位一律不准带车,新单位能在现有车辆中调剂使用的,不准配备新车。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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