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云南省委办公厅原工会主席夫妇被指控受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24 云网
云南省委办公厅原工会主席夫妇被指控受贿

2005年11月16日,杨宁昆、韦庆辉夫妻被控受贿案在蓉开庭 徐献/供图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昨日上午,云南省委办公厅工会原主席(正处级)杨宁昆及其妻子被控受贿一案在成都市中院一审开庭。检察机关指控,杨宁昆在担任云南怒江州泸水县委书记期间,个人受贿18万元,伙同妻子韦庆辉共同受贿59万元。庭审中,杨宁昆否认受贿事实,其妻承认曾收过59万元,但认为这是她的合法报酬。

  杨宁昆否认受贿事实

  杨宁昆现年47岁,大学学历。公诉人指控,1997年6月,云南保山地区某建筑公司和某机械厂的黄、陈二人,得知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政府将对一工厂进行改建,他们想让公司承包这项工程,通过多种途径认识了杨宁昆。经过杨的同意顺利拿下了改建工程。1997年8月,黄、陈二人将18万元现金密封在一包装箱内,通过杨的驾驶员送到杨的家中,交给了杨宁昆本人。

  公诉人一念完起诉书,被告人杨宁昆连声说:“没有搞过工程,没有同意过,更没有收过钱!”杨否认指控的所有事实。

  公诉机关出示他在云南检察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时,他称,自己的供述都是假话,是当地检察机关对他诱供逼供不得已才编出来的。

  公诉机关反驳称,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检察机关诱供逼供。杨的辩护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杨受贿18万元证据不足,有瑕疵,不能采信。

  杨妻称59万是“合法收入”

  杨宁昆的妻子韦庆辉,曾任云南省公路规划设计院会计。公诉人指控称:2002年10月,韦庆辉得知怒江州某县政府修建一条三级公路后,找到云南省某工程总公司负责人王某称,如果该公司能按工程中标价5%提供“信息费”,她可帮助做好疏通工作。随后,韦让其夫杨宁昆给相关领导打招呼关照该工程公司,杨宁昆照办。在一系列“招呼”后,该工程公司于2002年年底顺利中标。2003年1月至8月间,杨的妻子先后分4次到该工程公司领取“信息费”共计59万元。

  “这59万元是我的合法劳动收入。”庭审中,韦承认了收受59万元的事实。但她称,在工程中标前,她根据所学的知识,作了一系列中标费用计算工作,还给对方提供了相关信息,对方才得以顺利中标,所以这是她按照约定应得的合法劳动报酬,并不是对方的感谢费。公诉机关认为,韦不能出具当初合约的证据,所以这一说法不能成立。

  案发后夫妻相互掩护

  公诉机关认为,对收受的59万元,杨宁昆伙同他的妻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属于共同犯罪。杨的妻子韦庆辉激动地说:“都是我一个人收的,我丈夫根本不清楚这个事情。”韦称,他们夫妻二人结婚多年,而现在基本上只属于名义上的夫妻,有时几个月也不说一句话,所以她做事丈夫都不清楚。

  杨宁昆却称,他在检察机关曾经供述,自己帮助妻子打电话做工作,其实这些不是事实,但他知道妻子被捕后不好过,想为妻子承担一些责任,为她分担一些。他们双方并没有共谋的故意。但公诉人则称,他们夫妻二人一人让另一人打电话做工作,一人照办,妇唱夫随,就是共谋。

  庭审持续了一天,休庭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唐唐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