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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出国打工频频受骗 劳务输出无序缺乏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34 新华网

  钟海明满怀希望地踏上出国“淘金”之路,却怎么也没有想到这竟是一场噩梦的开始。为出国工作,他举债一万多元,但在蒙古只打了三个月的零工就不得不回国。由于无钱还债,钟海明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敢回家了,虽然他很想家,想念家中的妻儿;虽然他和家人就在同一个城市。

  “黑中介”冒充大使馆参赞 150余民工梦断异国

  钟海明是安徽肥东县众兴乡的村民。今年年初,过完年的钟海明正愁着出门打工的事,这时一位在城里做服装生意的同乡张继荣来村里,说要招募一批民工去蒙古国打工,保证一个月收入五、六千元。正愁打工无路,现在却有找上门来的出国“淘金”机会。消息一出,村里的乡亲们都非常兴奋,纷纷找张继荣打听具体情况。

  钟海明也不例外,本来他打算去省城的建筑工地找点活儿干,一天挣三、五十元,现在突然来了挣大钱的机会,这不能不让他动心。“现在找活儿做不容易,张继荣经常从我们这里介绍人去日本打工,没出现什么问题。所以大家听她说说就相信了。”钟海明事后懊恼地对记者说。

  和钟海明差不多,众兴乡的许多村民也都在张的游说下决意去蒙古“淘金”。最后,这些民工全部被介绍到合肥一家名为庐阳国际交流人力资源服务部,由这家服务部负责办理具体的出国务工手续。

  钟海明告诉记者,该服务部的法人代表陶茂桥曾拍着胸脯向他们保证说,自己是中国驻蒙古国的“武官参赞”,跟着他去国外干活肯定能赚大钱。按照陶的要求,民工们在每人交了14800元的出国费用后,与其签订了

劳动合同,并在今年四月底到达蒙古。但到了蒙古后他们很快发现,一切并不如当初承诺的那样美好。工作时断时续,有时甚至无活儿可干;工资拖欠严重。更令民工震惊的是,他们从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得知,陶茂桥所说的“武官参赞”纯属子虚乌有。民工们持有的是旅游签证,只有短期的居留权,必须尽快回国。在大使馆的帮助下,钟海明和30多名民工结束了在蒙古三个月的打工生活,于七月底回国。

  据了解,此次被骗的民工共有150余名,已经分三批陆续返回国内。主要是合肥郊县的农民,他们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介绍下,听信了陶茂桥的游说,到蒙古国去打工。

  劳务市场鱼龙混杂 无序流动竟成监管“盲区”

  民工被骗蒙古的事件发生后,安徽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迅速指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此事。经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无劳务输出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违规经营、涉嫌诈骗的事件。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对此进行立案调查。负责外派劳务管理的安徽省商务厅也积极协调,将滞留蒙古的70多名民工接回国内。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农村劳务输出大多是“亲帮亲,人带人”的不规范流动,且这样的流动游离于政府的日常监管之外,因此有关部门只能靠提醒的方式让民工加强自我防范,避免上当受骗。但很多民工反映,由于自身素质不高和信息不通,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如何防范劳务风险,即使知道,也因为在劳务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很难有效实施自我保护。

  被骗往蒙古国打工的农民王防正对记者说,现在农民打工主要靠亲戚朋友介绍,这次去蒙古就是通过一个常来本村招工的人介绍的。因为是熟人,而且这个人以前介绍的活儿也不错,所以大家都很相信。当记者问他签合同前是否查验了中介组织的相关营业执照和资质时,王防正连声说,“我哪里懂这些。”

  很多民工在调查中告诉记者,他们平常基本不读书、不看报,更别说上网了,所以很多外出务工需要掌握的常识根本不知道。他们希望政府部门能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制度法规,规范劳务市场,从根本上杜绝侵害他们权益事件的发生。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汪杰告诉记者,民工被骗蒙古的事件,典型地反映了目前劳务输出市场鱼龙混杂的局面。他说,现在针对农民工的劳务市场多为个人开办,信誉低,对进入市场的招工单位资质审理不严,导致一些不法中介机构混迹其中。他说,安徽每年经过劳动部门批准的、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只占10%-20%,大部分民工是通过投亲靠友、以老带新的方式,或由劳务“经纪人”等没有资质的中介者介绍出去的。

  我国劳务出口中类似的无序流动现象在不少劳务输出省份都存在。江西省的抽样调查显示,2004年,该省外出从业人员中,92.75%是靠亲属、朋友和个人找到工作的。辽宁省的统计资料表明,有关部门及乡镇村培训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比重仅为2%。自行外出和通过亲朋好友的介绍、老乡带领的高达89%。甘肃省劳务输出中,靠亲友介绍外出的高达86.7%,自发外出务工的占6.8%,而政府有组织输出的只占6.3%。

  汪杰说,这种熟人介绍的方式很容易让民工放松警惕,忽略一些法律细节,并且其所介绍工作的质量也很难保证。而这些从事劳务介绍的个人或机构由于没有在工商、劳动等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所以游离于日常管理之外,由此造成诸多隐患。由于这些机构或个人是劳务输出市场监管中的“盲区”,往往是出了问题后有关部门才被动地监察,因而对于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极为不利。

  “出国劳务”民工损失大 规范劳务市场政府有责

  记者了解到,为了这次出国,民工们大都借了五千到两万元不等的外债。他们回国后,债主得知了消息便纷纷上门追要借款。为了躲债,不少民工有家难回,钟海明就是其中之一。为了交出国费用,钟海明借了一万余元的外债,现在无钱还债的他已经一个多月没敢回家了,只靠在省城工地上打零工一天挣四、五十元钱度日。而这点钱对于身负万元债务的他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我很想家,可是现在却有家难回。”钟海明无精打采地说。

  采访中,不少民工告诉记者,这次出国总共花去了他们每人近两万元,而这些钱相当于他们在国内三年的打工收入。他们现在最希望有关部门能迅速查处这个“黑中介”,替他们追回损失。“要不然,我们今后三年的活儿都是白干啊!”一位民工愁容满面地哀叹道。

  据了解,由于目前对民工劳务转移进行组织协调与管理分散在多个职能部门。多头管理往往造成各自为政,难以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因此,劳务市场的规范更多的是靠民工自我保护,有关部门只能起到提醒的作用。

  安徽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监察处的汪杰处长说,农民工就业通过劳动部门的非常少,因此很难掌握情况。此外,在民工劳务输出管理的职责与权限方面,有些问题牵涉到其它部门,劳动部门想管但又管不了。

  安徽省商务厅对外经济合作处吴贻敬处长表示,虽然商务部门管理部分外派劳务合作,但仅限于管理好有资质企业的劳务输出工作;社会上的中介或个人非法输出民工,则超出了他们的管辖范围,他们只能建议民工加强自我防范。

  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家林律师认为,农民工权益受侵害,是因为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从这个角度看,加强宣传,提醒民工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显得很重要。但他认为这并非治本之策,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承担起责任,尽快建立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规范劳务流动,净化劳务输出市场,这才是确保民工利益不受侵害的长远之计。他还建议政府可以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农民工劳务输出事宜。

  黄家林律师说,应尽快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理顺各部门的管理职能,使劳务输出的各环节能有效衔接,并有严格的规范保障。如村委会作为源头,应细致地对本村外出打工村民的流向情况进行登记;工商、劳动等职能部门作为中间涉及部门,应加强对劳务违规行为的查处等,这样各环节互相协调、共同努力,才能规范劳务输出。此外,还可以通过在城市设立民工就业超市的办法,安排劳动监察、劳动力转移办公室等部门在市场内设立常驻工作室,职能前移,对农民工和用工单位双向负责,对信息发布、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发放等事项进行事前监督,在提高进城农民就业率的同时,减少因劳动纠纷导致的农民工受骗、上访和其它恶性事件的发生。(完)记者:葛如江、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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