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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为低保户发放近5万元医疗补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58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袁超群)昨日上午,家住柏树林下马陵社区的残疾人薛惠民特别高兴,一大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他坐着残疾人专用车来到碑林区政府政务大厅,接过区上领导交给他的300元医药补助费,连声道谢。

  为了解决低保户们看不起病的问题,碑林区建立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对患有大病、重病、慢性病的城市低保户实行医疗救助。对在区内三家定点医院就医的低保户免收挂号
费、减收20%的大型仪器检查费和床位费;对未参加医保的低保户大病、重病住院治疗,分别按医疗费的20%、30%、40%不同标准减免;对参加医疗保险的低保户大病、重病住院治疗,分别按30%、40%救助。同时对患有规定的大病、重病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未住院的低保户,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按每人每年300元至少8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医疗费补助。

  据了解,当天碑林区共有53人领到政府医疗补助费48330元。碑林区民政局局长薛建设介绍说,“今天的活动仅仅只是开始,本月底我们将发放第二批医疗补助费,约有1000余人享受到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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