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楚瑜对法院判决满意 将继续上告陈水扁诬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58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1月1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针对李登辉妨害名誉官司,判赔宋楚瑜一千万元,亲民党立委黄义交转述,宋楚瑜在第一时间听到判决结果时很高兴,也感到非常欣慰,认为这项判决得来不易。而宋楚瑜昨天也表示,判决结果虽还他清白,但伤害已铸成,期待判决结果能对抹黑的政治文化有遏止作用,并作为未来政治人物互动的准则。
宋楚瑜还说,日前陈水扁诬指他在美国密会中共国台办主任陈云林,他已经向法院提出告诉,要求陈水扁还他清白,他希望承审法官也能毋枉毋纵,本着公正、公平、专业原则,尽速审理。 而李登辉昨天傍晚透过办公室发布新闻稿指出,有关亲民党主席宋楚瑜诉请损害赔偿事件,李登辉获悉宣判结果至表遗憾,已决定循法律程序救济,提起上诉,讨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