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称发案区域犯罪场所向城镇公共场所转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0:4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17日电 中国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案区域、犯罪场所正不断由农村向城镇、由居民住宅向公共场所转移。 今年1至9月,中国城镇及周边地区的严重暴力犯罪占67.6%,或者以城镇为中心点,这样一个发案的区域,并且向金融、娱乐场所、工业企业、大专院校、宾馆饭店等防范难度较大的公共活动场所转移。
武和平说,在居民住宅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7.1%的同时,上述单位、场所同比上升12.6%(金融)、10.2%(娱乐场所)、3.6%(工业企业)、2.6%(大专院校)、2.5%(宾馆饭店)。 公安部称第三季度全国共立刑事案件125.1万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