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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严惩非法违法煤矿每死1人罚款1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1:13 新华网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1月16日电 (记者 张云龙 李云平)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日前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特别规定,对非法违法煤矿造成死亡事故的,除按规定对死亡职工给予不低于每人20万元的赔偿之外,每死亡1人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通知》要求加大对非法违法煤矿的查处力度。《通知》要求,对非法违法煤矿要
没收违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并处以违法所得1至5倍的罚款,依法吊(注)销各种证照;对非法违法煤矿的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以20万元罚款。(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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