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务员酒后驾车要追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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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2:47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记者昨日从北京通州区纪委监察局了解到,通州日前出台《关于对酒后驾车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即日起,所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劝驾驶员饮酒,造成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以及明知驾驶员饮酒不劝阻,仍乘坐或允许其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的,都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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