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铁规严打非法小煤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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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4:0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陈纪军记者杨元禄)泸州市政府在整治规范矿业秩序中,针对古叙矿区非法小煤窑死灰复燃现象,近日出台《泸州市彻底关闭非法小煤窑十条规定》。 《规定》明确了市级相关部门、县、乡镇关闭非法小煤窑的责任,在辖区发现非法小煤窑,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死灰复燃、屡教不改、顶风作案的非法小煤窑业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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