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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要提防欠薪3大伎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4:16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南京11月16日专电(项凤华)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戴登凯针对民工对欠薪的投诉,提醒民工注意黑心老板惯用的欠薪三大伎俩。

  伎俩一年底给钱是行规。“现在眼看到年底了,但老板根本就不提发钱的事……”泗阳来南京打工的小刘说,包工头每月只发给他百余元基本生活费和饭票,其余工资都被扣下了。他每次去要工钱,老板总说“干工程都是年底结账,这是行规”。

  ■提醒建筑行业年底发钱的规定不是法规,劳动者的工资应该按月结算,每月至少一次支付工资。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伎俩二口头协议易赖账。“一开始老板和我们说好每月工资700元,可发钱时只给了500元。”在南京江宁某酒家做服务员的8名打工妹反映。

  ■提醒口头协议是本糊涂账,打工者拿不出欠薪凭证,讨薪时老板就会一口否认。务工人员投诉时,最好有书面材料,并能提供在该单位打工和拖欠工资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出入证、临时工作证、考勤表、工资单、欠条等。

  伎俩三找个借口扣工钱。“工程已经结束一个月了,但一年的血汗钱,到现在还没拿到手。”淮安打工者吴刚说,老板说他干活时损坏了设备必须赔偿,所以不能发钱给他。

  ■提醒打工者违反企业纪律或损坏设备时,老板可以有惩罚措施,但不得因此拖欠工资。

  最后提醒民工兄弟,当年薪定要当年讨,因为劳动仲裁的时限是60天,劳动监察的时限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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