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盐都区消协:人民调解为人民维权32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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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4:19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报业网报道】(记者鲍晔)盐城市盐都区消协引入人民调解制度,2年不到成功调解消费纠纷78件,超过前6年的总和,为消费者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超过321万元,收到消费者送来的“人民调解,魅力无穷”等锦旗19面。 盐城市盐都区地处盐城市区南郊结合部,辖区内共有13个建制镇,近80万人口。区消协成立于1989年,下设8个基层分会,246个投诉监督站。针对消费调解缺乏法律程序保障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他们重点狠抓五个环节:一是依法建立组织机构。在区司法局指导下依照有关条例,选举产生了委员会成员,在辖区内分设了9个人民调解庭。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界限。三是严格调解原则制度,确保调解程序规范。四是推行持证调解。五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今年3月,消费者赵某、倪某投诉,他们于2003年9月分别在某开发商处各购买一套商品房,到2004年4月交付时,两消费者验房时发现房子的窗台、阳台、房顶等有七、八处裂缝,经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同意维修后交房。结果15天后,消费者发现原有的缝未补好,反而增加了新的裂缝。此后消费者一直在与开发商交涉,但均无结果。消协迅速组织进行调查,发现开发商系外来企业,已结束在盐城的房地产开发,于2004年9月撤回苏州。消协辗转找到该开发商负责人,应用人民调解程序,要求开发商限期到盐城接受调查和处理。经反复调解,三方最终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由开发商一次性补偿两位消费者1.7万元。使得一场历时一年的消费纠纷圆满解决。 (编辑晓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