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解决工程招投标"择优"问题 深圳预选承包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5:4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深圳11月17日(记者 郑柱子)为解决工程招投标的“择优”问题,深圳市酝酿多年的重大改革措施——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日前正式启动。

  今年7月1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在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投标中推行预选承包商制度。经过精心准备,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日前正式下发了有关通知,决定从11月21号开始
受理2005年度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的报名申请。这标志着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从此正式启动。

  这是深圳市学习借鉴国际惯例和香港的成功经验,结合深圳实际,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方面的又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对有效解决工程招投标中“公平”与“择优”相统一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阳光作业”机制,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将会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为保证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该市334家企业进行了数据模拟,从而确定了评分细则。本次设定的录取总名额为905名,入选率接近50%.预计此项政策实施后将对深圳市建筑业企业和社会带来的影响很大,为稳妥起见,将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先在量大面广的类别中试行。首先试行的类别包括:总承包商中房屋建筑、市政工程2个组别和专业承包商中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机电设备安装、园林绿化6个组别。实施一年后,检讨实施的情况再加以推广。

  据专家介绍,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主要是借鉴香港政府工程牌制度而设立的。它取消了各个分散工程的招标资格预审,而是由一个统一的资格审查委员会集中对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列入名录,建设单位在其中确定投标人或承包人。由于政府是国有工程的大业主,由其组织一个集中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承包商资格,这是一种业主行为,不是行政许可,也不是二次资质审查。预选承包商条件及审查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歧视或排斥潜在申请人,因而也不存在地区封锁问题。

  预选承包商资格条件特别注重承包商对我市建设的贡献和质量安全、诚信、业绩,较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更加严格,因而可在更大程度上体现招标的择优原则,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商的素质,从而实现工程质量、工期和效益的统一,尤其是可以防止各个国有工程建设单位进行分散资格预审可能产生的腐败、低效与高成本,同时还可弥补主管部门资质监管手段的不足,有效遏止转包、挂靠等市场顽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