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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务员违纪三年禁止报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5:51 深圳晚报

  北京消息据华夏时报报道,2005年公务员考试将于11月26日举行,人事部指出,有以下10项作弊行为将3年不得报考: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标记;未在规定考场和座位上参加考试;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偷看他人答题或有意给他人抄袭;夹带资料,偷换试卷,传递纸条或其他物品;伪造证件;请他人替考;未按规定携带笔试禁用的电子设备和其他工具至座位的;未经监考人员许可提前退场;试卷作答情况与他人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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