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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6:12 新华网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1月17日电 以城乡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社会互助和慈善捐助为补充的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为了让城乡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省委、省政府围绕贫困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为群众办实事,加快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社会救助
体系建设。 2004年,全省安排救灾款物价值人民币2207万元,保证了97万特重灾民的基本生活。为18.75万特困人口核发了《特困户救助证》,发放救助资金2152万元。全省核定“五保”对象15230名,全省“五保”对象人均供养标准1320元,全年兑现“五保”供养资金1400余万元。目前,全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城市生活保障范围的达20.32万人,兑现最低生活保障金15676.1万元。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人员、长期卧床病人、残疾人进行分类施保,月增发10-20元不等的标准,增加生活救助金,更有效地保障了低保对象中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安排优抚资金2232万元,使“三红”(在乡老红军、西路红军、失散红军)、“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今年年初,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青海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建立健全了灾民救济、农村牧区特困人口基本生活救助、五保户供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救助、优抚对象生活救助等制度。

  同时,我省还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冬季取暖救助、老年人服务福利救助、慈善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近三年共争取中央医疗救助补助金3002万元,省财政配套100万元,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全面展开,2004年,为全省农牧民特困人口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全省20.75万人受益,今年我省还扩大救助面,使新增的41675名特困群众纳入医疗救助。在继2003年全省实施农牧区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救助政策后,今年,3.8万城市困难家庭子女享受“两免一补”救助政策,我省还争取慈善救助基金,资助贫困大学生600名,保证了城乡贫困家庭学生不因其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毛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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