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矿产28万拒绝撤资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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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6:45 北京晚报 | |||||||||
本报湖北讯记者昨天从湖北大冶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到,因顶风违纪、故意隐瞒入股矿产28万元不予撤资,大冶市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志刚被免职,收缴其23.8万元红利,入股本金强制撤资。 经查,2003年12月,李志刚以其妻饶红梅的名义在大冶市兴红矿业有限公司入股14万元,并先后三次在兴红公司获得红利合计23.8万元。2005年元月,李志刚以其妻饶红梅的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