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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危险货物要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07:38 扬子晚报

  本报讯近日,在南京新生圩港口经营货物运输的万先生致电本报询问:他刚来南京经营货物运输。几天前,他们有一批危险货物没有申报被查处。请问,危险货物进港口如何申报?

  昨天下午,南京市航运管理处答复说:今年7月11日起,南京正式实施港口危险货物申报工作,且设立了专门的申报中心,严格规定申报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实行24小时前申
报,主要申报危险货物包装、闪点、燃点等相关特性,以确保水路危险货物装卸的安全。对申报过程中存在的极个别漏报、晚报的情况,将进行查处。为方便业主,申报中心还实行了网上申报。(耿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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